陕西:对出售自有住房1年内重新购房予以退税优惠

新京报讯 (记者张晓兰)3月2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上述措施明确,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各地因城施策,调整优化房地产有关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用好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